间接接触防护的措施
时间:2023-03-18来源:佚名
1.自动切断电源。 2.Ⅱ类设备或等效的绝缘。 3.非导电场所: (1)本保护措施用以防止带电部分基本绝缘失效后同时触及可能处在不同电位的部分。 (2)如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使用0类电气设备是认可的: 1)如果在基本绝缘失效时以下部分可能带有不同电位,外露可导电部分的布置应做到在正常条件下人们不会同时触及以下部分:①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②一个外露可导电部分和任何外界可导电部分。 2)在非导电场所内不应有保护导体。 3)如果场所内有绝缘的地板和墙,并且采用了以下一种或几种布置,就满足了1)的要求。 4)绝缘地板和墙的每个测量点的电阻不应小于以下值:①装置的标称电压不超过500V时50Ω;②装置的标称电压超过500V时100kΩ。 5)所做的配置应是永久性的,并不应使它有失效的可能。预计使用移动式或便携式设备时,也要确保有这种保护。 6)应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所处场所不会出现来自外界可导电部分带来的电位。 4.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保护。 5.电气分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