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
时间:2023-03-18来源:佚名
1.变电所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除利用自然接地极外,应敷设以水平接地极为主的人工接地网。人工接地网的外缘应闭合,外缘各角应做成圆弧形,圆弧的半径不宜小于均压带间距的一半。接地网内应敷设水平均压带。接地网的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 2.在有效接地和低电阻接地系统中,变电所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当接地电阻不符合式R≤ 的要求时,其人工接地网及有关电气装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为防止转移电位引起的危害,对可能将接地网的高电位引向所外或将低电位引向所内的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 (2)考虑短路电流非周期分量的影响,当接地网电位升高时,变电所内的3~10kV阀式避雷器不应动作或动作后应承受被赋予的能量。 (3)设计接地网时,应验算接触电位差和跨步电位差。 3.当人工接地网局部地带的接触电位差、跨步电位差超过规定值,可采取局部增设水平均压带或垂直接地极铺设砾石地面或沥青地面的措施。 4.变电所的接地装置应与线路的避雷线相连,且有便于分开的连接点。当不允许避雷线直接和变电所配电装置架构相连时,变电所接地网应在地下与避雷线的接地装置相连接,连接线埋在地中的长度不应小于15m。 5.变电所电气装置中下列部位应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接地。 (1)110kV钢筋混凝土构件支座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 (2)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3)直接接地的变压器中性点; (4)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所接消弧线圈、接地电抗器、电阻器或变压器等的接地端子: (5)GIS的接地端子; (6)避雷器、避雷针、线等的接地端子。 6.当不要求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接地时,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宜利用金属构件、普通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穿线的钢管和电缆的铅、铝外皮等。 利用以上设施作接地线时,应保证其全长为完好的电气通路,并且当利用串联的金属构件作为接地线时,金属构件之间应以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钢材焊接。 7.在有效接地系统及低电阻接地系统中,变电所电气装置中电气设备接地线的截面,应按接地短路电流进行热稳定校验。 8.校验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接地线的热稳定时,敷设在地上的接地线长时间温度不应大于150℃,敷设在地下的接地线长时间温度不应大于100℃。 9.与架空送、配电线路相连的6~66kV高压电气装置中的电气设备接地线,还应按两相异地短路校验热稳定。 10.接地线应便于检查,但暗敷的穿线钢管和地下的金属构件除外。潮湿的或有腐蚀性蒸汽的房间内,接地线离墙不应小于10mm。 11.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 12.在接地线引进建筑物的入口处,应设标志。明敷的接地线表面应涂15~100mm宽度相等的绿色和黄色相间的条纹。 13.变电所电气装置中电气设备接地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线应采用焊接连接。当采用搭接焊接时,其搭接长度应为扁钢宽度的2倍或圆钢直径的6倍。 (2)当利用钢管作接地线时,钢管连接处应保证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当利用穿线的钢管作接地线时,引向电气设备的钢管与电气设备之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3)接地线与管道等伸长接地极的连接处,宜焊接。连接地点应选在近处,并应在管道因检修而可能断开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仍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管道上表计和阀门等处,均应装设跨接线。 (4)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宜用焊接;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可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用螺栓连接时应设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 (5)电气设备每个接地部分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母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14.变电所配电装置构架上避雷针(含悬挂避雷线的架构)的集中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网连接,由连接点至变压器接地点沿接地极的长度不应小于15m。 15.变电所主控制楼(室)和配电装置室屋顶避雷针等的接地线、接地极布置及其与变电所电气装置接地网之间的连接方式等,应符合《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的要求。 16.发电厂和变电所有爆炸危险且爆炸后可能波及变电所内主设备或严重影响发供电的建筑物防感应雷电过电压的接地线、接地极的布置方式应符合《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