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灯火照明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06-16来源:佚名
一、火灾危险性 1.使用电器照明,灯具表面温度过高,玻璃壳受热不匀及水珠溅到高热的灯泡上发生爆裂,掉下的玻璃碎片或灯丝会使可燃物起火。灯头接触不良,灯头与玻璃壳松动,电气线路破损、接头松动等也可引发火灾。 2.使用明火照明,明火与可燃物过近,油灯、蜡烛等被碰翻,明火给油灯加油,点着的蜡烛放在可燃物上,用火把、松枝指路或寻找失物等,引燃附近的可燃物,会引发火灾。此外油灯外的油垢被引燃后会蔓延至整个灯体可引起燃烧或爆炸。 二、防火措施 1.采用电气照明的灯具应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灯具不得用纸、布等包裹。灯具与地面应高于2米,下方也不可堆放可燃物。灯具所选用的导线应合适,不得随意更换大功率灯具,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电器。在易受碰撞场所,应安装金属或其他网罩防护。灯具所使用的镇流器,不准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应用不燃材料隔垫。 2.采用明火照明时不要靠近可燃物,最好放在由不燃材料制作的专门“灯龛”内,蜡烛基座应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油灯要加玻璃护罩,并经常清除灯体及罩上的油垢,给油灯加油时必须先将灯火熄灭。对“长明灯”更要严加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