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测量方法(送审稿)》通过审查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国家标准《照明测量方法(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审查会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视频会议召开。 会议由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相关单位专家以及编制组成员参加本次审查会。会议组成了以赵朝义研究员为组长,36名标委会委员组成的审查专家组。 会议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对编制情况的说明,对标准进行了逐条审查,形成以下审查结论: 《标准》给出了照明测量的一般要求、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以及建筑照明测量、道路照明测量、夜景照明测量和室外作业场地照明测量的实施方法; 《标准》与现行国家法规、标准协调一致,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20的要求,征求意见处理恰当; 《标准》符合技术先进、内容合理的原则,达到国际先进水(píng); 《标准》是人类工效学基础标准,建议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审查组专家一致同意《标准》通过审查。 与GB/T 5700—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调整了关于测量条件的规定; b) 调整了关于测量内容的规定; c) 关于亮度计要求中增加了图像亮度计的规定; d) 增加了关于光谱辐射计、频闪分析仪、测距仪器的规定; e) 修订了照度或光谱辐照度、亮度、眩光、照明电参数、现场色温和显色指数测量的方法规定; f) 增加了频闪的测量规定; g) 第7章名称调整为“建筑照明测量”,并补充应急照明测量相关规定; h) 道路照明测量补充隧道照明测量规定; i) 夜景照明测量补充了关于广告标识照明和室外照明干扰光测量的相关规定; j) 增加了室外作业场地照明测量的规定; k) 增加关于不同感光蛋白的光谱响应曲线和光谱直接透射率修正系数两个资料性附录; l) 增加了阈值增量计算的规范性附录。 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标准参编单位 (排名不分后)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节能中心 昕诺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北京清城品盛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来源:光环境与照明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