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焚烧的基本原理
污泥的焚烧是指对脱水或干燥后的污泥,依靠其自身的热值或辅助燃烧,放入焚烧炉进行热处理的过程。污泥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一定量的纤维素、木质素,焚烧法正是利用污泥中有机成分较高、具有一定热值等特点来处理污泥的,是使污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有效方法。 焚烧可使污泥等废弃物经600~850℃的高温热解燃烧,可有效地减容、无害化和资源化。在焚烧过程中,污泥表现出煤燃烧时所没有的性质。 污泥焚烧可以看作是污泥中有机物的氧化过程,在产生稳定化飞灰的同时排放出一定量烟气,在污泥烘干机中的污泥C、H、S成分或可能包含的NH3等可以进行燃烧化学反应,并放出热量。在完全燃烧的情况下,污泥焚烧过程中应该排放出CO2、H2O、N2、NOx及SO2等气体,但是实际上污泥不可能实现完全的焚烧,因此还会排放出不完全燃烧产物CO。焚烧的反应条件很重要,有机物能在焚烧炉中充分燃烧的条件是碳和氢所需要的氧气能充分供给,反应系统有良好搅动从而使空气或氧气能与废物中的碳和氢良好地接触,并且污泥烘干机系统的操作温度必须足够高。图1为污泥中主要元素及化合物的燃烧方程。 焚烧处理的产物是炉渣和烟气。炉渣主要由污泥中不参与反应的无机矿物质组成,同时也会含有一些未燃尽的残余有机物(可燃物),炉渣无腐败、发臭、含致病菌等卫生学危害的因素;污泥在焚烧时不挥发的重金属是炉渣影响环境的主要来源。污泥焚烧的另一部分固相产物是在燃烧过程中被气流携带存在于出炉的烟气中的固体颗粒,即飞灰。这些飞灰通过烟气除尘设备(如旋风分离器、静电除尘器或袋式过滤器)被分离。飞灰中的无机物除了污泥中的矿物质外,还可能包括处理烟气的药剂(如干式、半干式除酸气净化工艺中使用的石灰粉、石灰乳等),其中无机污染物以挥发性重金属Hg、Cd、Zn为主,这些挥发再沉积的重金属一般比炉渣中的重金属有更强的迁移性。飞灰是浸出毒性超标的有毒废物,其中所含的有机物多为耐热化学降解的毒害性物质,此外二[插图]英类高毒性物质也可吸附于飞灰之上,由此可见,污泥焚烧过程中的飞灰处置是涉及环境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污泥焚烧的烟气,以对环境无害的N2、O2、CO2、H2O等为主,所含常规污染物为悬浮颗粒物(TSP)、NOx、HCl、SO2、CO等;微量毒害性污染物包括重金属(Hg、Cd、Zn及其化合物)和有机物(前述耐热降解有机物和二[XC恶.EPS;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