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新政,支持新型显示等细分行业发展
(jìn)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第三代半导体等5个细分行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加快新型显示、第三代半导体等细分行业发展。以下是该政策的部分内容: 新型显示 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对晋级新型显示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科技创新平台给予300万一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对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相应支持。 完善产业链配套,围绕强链、补链、延链,对为新型显示企业生产首次提供自主研发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产品,形成有效供应链的企业,按照供需双方第一年销售合同额的10%(双方各5%)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奖励。 打造集群“领跑者”。大力培育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的新型显示中小企业。对“领跑者”企业上年度更新先进生产、研发、检测、试验设备,按实际投入额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支持招商引资。支持有关市参照国内城市最优招商引资政策制定扶持措施,对引进强链项目,以及上游关键材料和设备、下游智能终端等补链项目予以支持。对引进国内技术先进、投资体量大、有成熟运营团队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促进产业人才集聚。鼓励省内高校增加新型显示相关学科设置。加大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项目扶持力度,经认定后给予资金支持。对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河北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及团队,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给予支持。对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实行“一步到位”政策。 加强金融赋能。发挥现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各地设立子基金,形成“母子基金”运营架构,重点投资新型显示企业和重点项目;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产业发展基金,为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和审批流程,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增信服务,降低担保费率。鼓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大对相关金融产品的服务,发行绿色债、科创债等债券创新品种,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 第三代半导体 支持设计研发验证。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半导体设计企业,其研发设计的新产品通过用户验证并产生销售收入,按照年度首次工程流片(含掩膜版制作)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1000万元。对购买国产化的IP核、EDA软件进行研发设计的第三代半导体设计企业,按照年度购买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 打造京津冀集成电路产业集群。鼓励建立京津冀产业链合作激励机制,支持省内第三代半导体企业积极对接京津,开展产业链合作,打造集设计、制造、封装测试、材料和装备于一体的京津冀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对集群企业参加各类项目申报和试点示范给予倾斜支持。 培育企业做强做优。对被评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第三代半导体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被评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第三代半导体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在第三代半导体关键芯片与器件、衬底和外延、光刻胶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将在建和拟建第三代半导体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重大项目储备库。 鼓励产品创新应用。支持第三代半导体材料、芯片、器件等产品市场开拓,对为应用企业首次提供自主研发的产品,按照供需双方第一年销售合同额的10%(双方各5%)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奖励。 支持举办行业活动。支持省半导体产业联盟、省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创新联合体等行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政策咨询、产需对接、招商引资等活动。加强与国家高端智库及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光伏协会、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合作,借助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白石山第三代半导体峰会等平台,举办高水平峰会、年会、学术交流等活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优化行业监管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项目包括少量电镀、涂装、酸洗、蚀刻(含线路板刻蚀)等表面处理工艺,但不属于主要生产工序的,不视为表面处理建设项目。根据企业涉及的危化品品类和生产工艺的危险程度,分类分级实施精准监管。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