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印发
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最美窗口”建设发展的需要,以及谱写“强富美高”新苏州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进一步明确苏州城市照明建设新方向、新格局、新标准和新要求,更好地体现城市生态、历史文脉特色, 2020 年年初,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在上一版规划的基础上启动了《苏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35)》(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详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后,2021年12月11日,《规划》由苏州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一、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原则 适度建设原则、区域联动原则、特色彰显原则、整体协调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人为本原则、节能节电原则。 规划期限 2020年至2035年 规划愿景 “古今辉映、苏韵光影” 规划目标 系统提升苏州城市照明形象与品质,将传统人文底蕴与现代照明科技融合展现,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夜景标杆城市。 1)打造夜景展示窗口、区域、节点及游线; 2)设计理念、手法创新; 3)高标准、高品质建设; 4)应用先进照明技术; 5)建设智慧照明系统等路径,彰显“古韵苏州夜景,活力苏州夜景,生态苏州夜景以及苏式光影”。 城市照明架构 “两带两轴、双心多点” 两带:京杭大运河,太湖沿线; 两轴:狮山路-干将路-苏州大道,人民路-东吴南/北路; 双心:苏州古城,金鸡湖景区和狮山片区; 多点:高新区科技城、元和街区、高铁新城、吴中城区、吴中太湖新城、吴江太湖新城、汾湖片区、盛泽镇区等区镇中心区域。 二、规划的特色亮点 照明分区 根据苏州风貌需求、城区功能分布、夜间人员使用频率和人流密集程度,将苏州城区空间分为四类照明分区“暗天空保护区、限制建设区、适度建设区、优先建设区”。 道路照明等级划分 结合道路等级划分规划区内道路照明等级,控制规划区内道路照明的色温值,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创造舒适、美观的照明环境。 苏式(江南)文化照明 为使城市照明具有苏州特色,展现江南文化、古城风貌、苏式雅韵,《规划》从载体选择、灯光文化融合、设计策略,老城街巷、古镇照明导则等方面给出指引。 打造夜景品牌 整合旅游资源,打造水上、陆地、空中等夜景游览路线,提供多维度、动静结合的夜景体验产品;协调大运河沿线夜景观资源,开设长距离、跨行政区域的夜间水上游线,共同提升水乡旅游品牌。 绿色智慧照明 《规划》在照明供配电、绿色照明、室外干扰光控制、智慧照明等方面有详细阐述,使城市照明建设紧跟绿色、节能、智慧的发展趋势。 分区分级管控 《规划》中明确了分区分级的管控措施,划定市、区照明建设审批备案范围及流程,拟定分期建设规划,保证城市照明建设的有序有度。 规划效果参考图
来源:苏州城市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