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动电源国家标准:几个关键问题解答
时间:2022-03-13来源:佚名
1、关于移动电源标识的问题 移动电源本体上应有下列标识: ——移动电源名称、型号; —— 制造商名称、商标或标识标志; ——额定输入电压及电流、额定输出电压及电流; ——额定容量; ——电池或电池组种类及额定容量; ——多输出端口,需标识同档输出电压的总电流值,并且在每个输出端口附近标上该端口的额定输出电压及电流。实际输出电压应在±5%内,纹波应不大于200mV。 2、重要专业术语及定义 额定输出电流:由制造商标定的相同输出电压各端口输出电流的总和。输出电流为在标称输出电压条件下的最大持续输出电流。 有效输出容量:充满电的移动电源按额定输出电流放电至截止,实际输出到外部负载的有效放电容量。 额定容量:由制造商标定的移动电源的有效放电容量。 转换效率: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充放电条件,移动电源有效输出能力与电池或电池组的额定能量的比值。不低于80%或制造商标定。 3、电池和电池组安全 组成移动电源的电芯应有GB31241全项目检测报告或CQC认证证书。 移动电源整机应获得GB31241第八章及第11章测试报告。 4、材料阻燃 移动电源的外壳、印制板和绝缘材料等级应不低于V-1级的阻燃要求。 5、参编的移动电源企业 参编的移动电源企业为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移动电源生产商,迪比科、电小二、魅族、爱国者、倍斯特等,但海陆通、海翼、罗马仕、羽博、乔威、小米、品胜、宝嘉、摩尔菲、品能、素乐等新锐移动电源企业未参编,所以标准对于当下移动电源发展中无线充电和快充等新技术可能并未考量进去。对于带有NTC保护及AC输入的移动电源产品,标准中有部分条款并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