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亮化规划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2-07-13来源:佚名
城市景观亮化规划要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城市居民服务的观念,坚持经济实用、节约用电、保护环境,促进城市景观亮化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依据,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城市景观亮化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定位准确,反映特征 城市景观亮化规划要准确反映城市政治、经济、历史、地理和人文景观的内涵,表现城市自然格局和建筑风貌的形象特征。如北京,要把保持古都历史文化传统和整体格局、体现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融为一体;而上海、广州、深圳等则是中西方文化的融汇之地,要反映大都市的繁华和现代化的气息。 二、突出重点,提高品位 城市景观亮化规划要有重点、有个性,有利于提高景观亮化的文化艺术品位。抓住城市的各种主要特征进行规划,避免杂乱无章和画蛇添足的现象。 三、以人为本,和谐统一 城市景观亮化规划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既适应旅游事业的发展,又要充分考虑本地市民的素质和欣赏习俗,同时,还要考虑照度与色彩、白天与晚上景观的协调。 四、绿色照明,节能环保 城市景观亮化规划要按照“绿色照明”的理念,采用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型高效节能照明电器和多种照明方式,达到经济安全、保护环境的目的。 五、体现功能,实行四同 城市景观亮化规划要按照城市景观亮化范围、对象不同功能和性质的分类(如公共广场、道路、建筑、园林绿化、景观雕塑、桥梁、水景等等)进行规划设计,产生符合各种功能特征的总体效果。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与景观亮化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总之,城市景观亮化规划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近期、远期和远景期城市景观亮化的目标,提出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相关政策等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