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景观照明的四个原则
时间:2022-07-14来源:佚名
目前人们对于城市景观照明的需求和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对于城市景观照明的投入也越来越大,建筑景观照明作为城市照明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对于整个城市的文化诠释、形象提升以及对于建筑本身的特色表现,对于民众夜生活的品质的提升等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筑景观照明的四个原则: 一、突出重点 建筑物景观照明是对建筑物夜间形象的重塑,既要突出建筑物的体形特点及其使用功能,把握住建筑形象的内涵,重塑大楼的夜问形象,充分体现建筑物的设计风格和意图。突出建筑物简洁明快的形状特点及使用功能,努力营造一种沉静、平实的氛围。还要借助于光和影为建筑物重塑一个与白天明显不同的新形象。 二、创造特色 完美的造型立体感是建筑景观照明追求的基本目标,此外,建筑物在灯光下呈现的形象还应反映它的功能性和艺术风格,政府大楼及纪念性建筑应当庄重肃穆,绝不能像商业建筑景观照明那样,渲染富丽繁华的气氛。并应充分体现出建筑师设计风格,应通过相邻面间的亮度变化、颜色差异来突出建筑物的轮廓,保证建筑物的完整性并具有良好的主体感。 三、慎用彩光 景观照明应根据建筑物外表面材料的颜色选择某种合适的光源,以加强照明效果,制造特有的情调。一也可以对一座建筑物的不同部位投射相异的灯光以强调建筑物的层次。设计时应谨慎使用彩色光,力求用色简洁、明快、淡雅。因为彩色光一般都具有强烈的感情特征,它可以极度地强化某种情绪。彩色光的使用不仅要考虑建筑物的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和表面材料等特征,还要考虑建筑物的风格、历史背景及景观等因素。 四、注重实用 一般泛光照明用的投光灯功率大,亮度高,又布置在建筑物附近,极易对路人造成眩光,对周围建筑物内的居民造成光干扰。建筑外观照明的灯光投射方向和采用的灯具应防止产生眩光,尽量减少外溢光和杂散光。要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灯具配光特性曲线,投射到需要表现的部位。灯具可安装在地面向上照射或单个安装于墙壁和柱子上,或者成组安装于立杆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