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铁路站照明设计
城市轨道作为一种短途大容量交通工具,越来越多地被各大城市用于缓解日益恶化的交通状况。穿越城市繁华区域时一般安排在地下,只有在建筑物相对稀疏的区域和城市边缘区域,才建设在地上。作为短途交通系统,站内设施尽量简化,候车室与站台大都是合并设置的。 一、环境特点和照明要求 (1) 随着轨道的敷设位置不同,站台一般分为地上候车站台和地下候车站台两种。 (2) 地下候车站台通常沿轨道布置为条状,分为两侧轨道中间设置站台和两侧设置站台中间安排轨道两类,一般室内建筑高度为5~10m。为了减小噪声对乘客的影响,通常在内表面采用拉毛、穿孔等声学处理,因而墙壁反射比和顶棚反射比均不会很高。 (3) 地上候车站台在空间形式和功能上几乎与地下候车站台相同,只是由于设在地面上或高架结构上,在白天完全依靠天然光照明,只有在夜晚才使用人工照明。与一般建筑不同的是,城铁地上候车站台一般是独立于其他建筑的,夜间乘客进出站台都要经过光线暗淡的室外空间,因此地上候车站台的照度不宜过高,以避免乘客进出站时出现较强烈的视觉适应过程。 (4) 城市铁路的运营会持续较长的时间,因此要充分考虑照明系统的节能运行、有效地利用天然光以及采取延长光源灯具寿命的措施。 二、照明方式和照明指标 1. 地下候车站台 (1) 地下候车站台建筑空间不是很高,通常采用荧光灯直接照明。 (2) 由于等候时间不长,乘客一般对环境舒适程度的差异不很敏感,因此照明系统在满足基本功能性要求的同时,可结合建筑造型对灯具进行图案化布置,以期形成与建筑艺术相呼应的艺术风格。 (3) 售票和检票宜设置局部照明。 (4) 地下候车站台空间狭小封闭,灾害状态下危险程度高,不易疏散,因而对照明系统的可靠性要求较高,应设置应急照明系统。 (5) 地下候车站台的入口通道应设置过渡照明,通道和楼梯应设应急照明。 2. 地上候车站台 (1) 地上候车站台的照明应与天然采光结合设置,建议采用高效光源灯具直接照明的方式。 (2) 光源色温应与早晨及黄昏的天然光相协调,以保证在人工照明与天然照明共同作用时的环境效果。 (3) 地上候车站台的通道和楼梯应设应急照明。 3. 照明指标 城铁各场所照明标准列于表17-1。 表17-1 城铁各场所照明标准值
三、光源与灯具选择 (1) 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对于节约能源,降低运营成本是至关重要的措施。一般情况下,不应选用普通白炽灯、自镇流高压汞灯等低效光源。选用的荧光灯灯具效率不宜低于GB50034—2004的表 (2) 在地下候车站台内安装的光源和灯具,应具备较高的运行可靠性和较长的运行寿命,以降低维护运行的工作量和成本。 (3) 灯具要求坚固耐用,抗振性能好、散热能力强,易于清洁维护。 (4) 空间高度低于5m时,应选用三基色直管荧光灯或小功率单端荧光灯;高于5m时可选用大功率单端荧光灯。超过8m的厅堂宜选用金属卤化物灯。 (5) 用于应急照明的灯具应选用快速点燃的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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