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照明设计误区剖析(一)
车行道路灯过多,影响功能照明效果 城市中大多桥梁兼具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行人通道的功能,甚至还有火车通行的铁路通道。在这类桥梁的照明设计中,通常会延续道路照明的设计规范,将路灯从街道延伸至桥体,并贯穿整个桥梁。这种做法固然满足了功能照明的要求,但同样也给桥梁的整体照明效果造成了巨大影响。 一车行道视点是桥梁景观的重要视点,而路灯照明又是保障行车安全的主要手段,那么怎样才能既保证行车的安全,又尽量减少其对桥梁夜景景观的视觉效果的影响呢?对于很多地标性的桥梁景观,人们通常都会很重视它的照明效果,所以对桥梁本身的照明已经做了充分的考虑和设计。这些照明将桥体的结构元素,甚至细部构造通过灯光都已有所体现,同时对道路路面也提供了一定的间接照明,而机动车本身也都具有自己的照明系统,所以对于车行道上行驶的机动车而言,不会造成看不清路面的现象。为了体现街道照明的延续性,桥梁车行道的照明,通常采用和街道相同高度的路灯灯杆,由于桥梁的重要景观部位通常都在道路路面以上,因此这个高度的灯杆就对机动车的上前方视点造成一定的干扰,先不论灯杆与桥梁本身的风格是否协调,其高度、密度及其产生的眩光,就已经破坏了整体的照明效果。即使在白天不开灯的情况下,紧密的路灯灯杆,也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桥体在白天的景观效果。 完全取消路灯势必降低车行道的亮度,为了弥补亮度不足而造成的安全隐患,可通过以下手段来解决这个矛盾:一是减少路灯数量和安装密度。对于一些必要的路灯照明,可考虑在桥体上拉大路灯的安装间距,以减少路灯数量和密度,使路灯造成的视觉影响最小化。引桥部分则可以采用逐渐拉大间距的方式,形成街道路灯到桥体路灯的过渡。
二是降低灯具安装的高度,例如采用踢脚灯、地埋LED等。过高的路灯将灯光投射到路面,其照明效率必然会大打折扣,而安装在贴近路面的踢脚灯将灯光直接投射到路面上,不仅提高了照明效率,同时也避免了对上前方视点的影响,而且在地面形成了阵列感,使路面也具有一定的景观效果。适量采用点状地埋LED,在划清路面分界线的同时,还对驾驶员形成了警示作用,提高了安全性。以上手段不仅减少了路灯对景观效果的影响,还保证了行车安全,同时也降低了安装难度和维护难度。减少灯具和采用低功率灯具还能够降低用电量,使运营成本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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