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照明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2-07-15来源:佚名
夜景照明的规划师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照明景点、景区的分布,照明原则与要求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进行,分布实施。夜景照明是利用灯光重塑城市的夜间景观形象,将城市的规划区域特征、景观元素利用灯光表现出来,突出城市的内涵和特征,服务于人们的夜间活动。规划的基本原则是: 一、根据城市规划区域功能的特点制定用灯、用光照明规划方案,体现点、线、面的规划特点及城市的特征; 二、应满足功能性照明的需要,即道路照明、广场照明等功能的要求,保障市民生活、交通、夜晚活动的安全和方便; 三、突出区域特征,如办公区、商业区、文化娱乐区、休闲区、居住区、自然风景区及文物古迹区等; 四、在特定的区域内突出景观元素,重点表现和塑造有个性的照明对象,做出塑造地标性或精品性的景观照明设计,切忌主次不分; 五、重点表现的照明对象切忌照搬、照抄,千篇一律,没有创新。应做到高雅、舒适、安全,突出城市文化特色背景和内涵; 六、照明设计中要强调节能原则,进行照明节能规划设计,控制大功率投光灯、大型和超大型组合光源灯饰的应用; 七、控制光污染。特别应注意控制影响行人、机动车、居民生活的干扰光,控制灯光对动、植物生存和生长的影响; 八、照明设计中要强调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用现代科技的照明手法和控制手段演绎夜景照明的艺术效果; 九、不宜用灯光去创造景观,人造景观的设置应该慎重、有节制,要特别注意其在白天的形象和艺术效果;进行节能控制;灯光场景应实现灵活的场景控制、节点控制、分级控制、区域控制、城市总体集中监测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