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透光的夜景照明设计
现代照明方式越来越多,而内透光照明方式,它可以有很多类型的变化,通过选择不同的照明光源,采取相应的照明配置,结合建筑形式、窗口形式、建筑墙面、建筑构件和透光玻璃,可以设计出丰富多彩的夜景效果。 1.单独使用内透光照明 在每个窗口设置一只光源,让光源直接透出窗外,光源可以是点状或者是线状,通过整幢建筑所有窗口灯光效果的组合来构成建筑整体夜景,单元灯光构图比较简洁,适合于体量较小的建筑。 在每个窗口设置多只光源,并组合成图案,让光源直接透出窗外,这种方法使得单元灯光构图有了内容,也使得整体建筑夜景更有层次和变化,适合于在稍大一些的建筑物上使用。 灯具结合反射窗帘的内透光照明方式,可以使窗口的灯光效果更丰富细腻并有更多的变化可能。使用线状光源配合不同的灯具配光可使帘面形成不同的亮度分布;用点状射灯照射帘面可形成条纹形或波浪形的光斑效果;不同质地和色泽的窗帘使设计效果有了更多的形态变化,彩色窗帘配白光照明或白色 窗帘配彩色灯光可形成彩色内透光效果,增加景观的活跃气氛;质地厚实的浅色窗帘能提高反射光的效率,增加内透光亮度,并能使在帘面上设计的各种光斑图案有效地予以呈现,而质地轻柔的纱质窗帘能让部分灯光透入室内,房间内的些许灯光会使人隐约感受着建筑的深度和立体。 照亮整个房间的手法既简便又不影响室内的各种功能,同时还使房间充满了活力和生机,室内的布置和人的活动都能从窗口若隐若现地透出,构成了一幅千姿百态、自然生动的景观画面。 在靠近窗口处的顶棚上设置灯具,照亮窗口附近的顶棚和墙面,而房间内部则呈照明减弱的灯光布置,形成由窗口向房间纵深照明亮度呈现由强渐弱的退晕变化,这种手法可以使人通过窗口的照明效果变化体验到房间和建筑的纵深感。 2.在建筑的不同部位分别设置内透光和外投光 有些建筑的主体立面为大片的隐框玻璃幕墙,只是顶部构造、底部裙楼或边框等局部立面为实墙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建筑的玻璃幕墙部分设计内透光照明,而在实墙部分设计外投光照明,形成一种对比效果。 3.将外投光和内透光结合在一起使用 有些建筑以玻璃幕墙做为立面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在玻璃之间有较宽的带状实墙或金属板墙;有些建筑立面的主体是实墙结构,但是其间排列了大量整齐的窗。对这类立面形式,单独使用外投光或是内透光都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将内透光和外投光结合起来使用或许有更好的效果:玻璃窗口处设内透光,实墙墙面或金属框板处设外投光,内外呼应,互相补充。采用这种照明方式时,应注意协调好两种照明手法的配合及对比,否则,内外照明效果相近会导致整体效果的呆板和拥堵,而内外照明效果差别过大或冲突则可能导致整体效果的混乱,比如,用泛光照明表现建筑的实墙表面,而穿插在实墙之间的窗子则选择让光源直接透出窗外的内透光照明手法,这样的搭配会比较和谐,但如果内透光照明选择为房间全亮或是窗帘反光的形式,则可能使整个建筑立面上光亮一片,没有层次。其实,内透光和外投光结合在一起来塑造景观时,二者之间也同时形成了景观和背景的关系,如果以窗户为造景主体来考虑的话,建筑外墙立面就成为窗子的背景,那么,外墙的照明就要受到窗口灯光图式的规限,其照明亮度、色调、灯光形式等要以衬托窗口效果为目标来进行设计。 4.内透光配合建筑轮廓照明 如果建筑有优美的外轮廓线或建筑立面上有一些比较突出且外廓优美的构件,可以利用线光源或点状光源形成的连线勾勒出建筑或构件的外廓,同时配合建筑的内透光照明,也能形成生动的照明效果,此时的内透光应采用将整个房间都照亮的形式,这样可以使效果形成较好的对比和补充。 5.统一设置的灯光与随意开启的内透光相结合 在有些建筑上,大部分窗口并未刻意地设计内透光照明,只是各家各户根据自己的需要开启自己房间内的灯光,在这种情况下,各个窗口的亮与暗、亮灯时间的长与短形成了一种完全随机的状态,因此,整个建筑上的灯光构图呈现出一种自然、随意、不断变化的效果,如果我们再在建筑的某些适合于统一设置内透光的部位,比如楼梯间、设备间或公共走廊等处,设置一些固定的、有序的内透光照明,或者在建筑的某些实墙立面或构件上设置一些外投光照明,使建筑上总是留存有一部分保持长时间开启不变的照明,形成一个醒目的景观焦点,以此来规控建筑上纷繁多彩的点状动态灯光,形成动态与静态相结合、有序和无序相呼应的夜晚景观效果。 用内透光手法设计夜景照明时,有很多问题是需要认真考虑并加以评价的,比如: 窗口的灯光构图组织、 窗帘的设计与开闭控制、 灯具的设计和安装、 窗玻璃的颜色和透光性能、 光源的亮度、 内透光的亮度、 窗口亮度与外墙亮度以及建筑周边环境亮度的比例关系、 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来考虑内透光照明的设计等。 只有认真协调好各种应在设计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才能设计出良好的建筑内透光夜景,否则,当一遇到玻璃幕墙建筑,不问由头就在窗口挂灯,很有可能又会形成新的夜景照明设计危机,制造另一类视觉污染!!! 作为常态设置的夜景照明而言,其效果首先要给观赏者带来舒适和美感,但何为舒适与美观,什么样的夜景形态才能让观赏者感到舒适,获得美的享受,恐怕是设计者首先应该搞明白的事情,如果一件设计作品连一点基本的形式美学都不具备的话,或许“不做”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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