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照明之城市节点照明
时间:2022-07-15来源:佚名
节点依据该区域在城市结构中的位置、对其所在大区域的控制力、周围建筑及构筑物的重要性以及人们在其内活动的行为模式而确定。包括重要的城市道路交叉口、城市重要出入口、城市重要的广场、公园绿地等部位。广场、公园绿地类型节点的照明控制要求请参见前述园林景观系统照明控制部分。 道路节点的功能照明部分应根据节点的环境类型参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执行,具体请参见前述城市功能照明的规划控制部分的内容。 道路交叉口节电的周边建筑应作为环境一体考虑,为突出节点的形状、特征,其周边的建筑应结合节点性质、功能和环境进行地景观照明处理。所涉及的城市景观照明中节点中有特色的雕塑、小品、构筑物等应作照明的重点处理;其余道路交叉口节点也可以采用布置景观灯的方式,突出节点位置的重要性,提高节点的可观赏性。 道路交叉口节点处的广告、灯箱等应加以控制,在结合节点本身特色的同时,风格形式要统一。 城市重要出入口的照明目的是要保证夜间车、人流活动的要求,以及增强标示性和景观性。主要措施是在原有功能照明设施基础上,着重增设广告灯箱,增加公益广告,加强绿化和景观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