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光电:东莞三院一审判决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时间:2022-09-23来源:佚名
9月23日,勤上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莞三院送达关于本案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1973民初16899号),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3万元由公司承担。 针对一审判决结果,公司拟提起上诉,并敦促威亮电器按照其《承诺函》履行相关承诺义务。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诉讼的基本情况其他说明 2019年11月,勤上光电起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以下简称“本案”,案号:[2019]粤1973民初16899号),申请“解除对案涉土地房产的查封”,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三院”)于同月立案受理。2020年4月,东莞三院以“本案事实部分认定须以(2020)粤19民初25号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为由裁定中止诉讼。 其他说明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采取了包括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和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诉讼、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等一系列措施。此外,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亮电器”)于2019年11月向公司出具了承诺。为进一步妥善解决此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于2022年6月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勤上股份与威亮电器<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事项的承诺函》,晶腾达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若威亮电器尚未履行完毕前述承诺义务,本企业代为履行威亮电器承诺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