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的防御措施及防雷装置的日常检测
有关雷电灾害的防御措施及防雷装置的日常检测,最有效的办法是防雷装置常检测,应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防雷装置,单位应设防御雷电灾害责任人,常规防雷检测申报三步骤。 雷电灾害防御措施与防雷装置检测学校、医院、宾馆、办公楼、高层建筑、智能建筑等单位如何防雷? 要想防雷,最有效的办法是防雷装置常检测,做法包括: 1、应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防雷装置,评估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应每年检测一次,比如:学校、医院、宾馆、办公楼、高层建筑、智能建筑等,易燃易爆场所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2、单位应设防御雷电灾害责任人,负责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和报检工作,雷雨季节,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装在配电系统及电话程控交换机、计算机网络、闭路监控等强弱电的电涌保护器运行情况,发现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3、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应提前或同步进行防雷系统的建设。 4、应采用质量和技术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设备、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标准和无检测合格证的防雷产品和器材。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按文件规定须经市气象局行政许可,市防雷所进行技术评价,防雷装置各阶段的施工,须经市气象局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6、雷灾发生后,应及时向气象主管部门上报情况,进行灾情调查,分析原因,及时处理整改,避免再次雷击。 7、重大建设项目,应通过防雷技术部门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常规防雷检测申报三步骤 1、申报登记。 申报方式可由来人申报,或来电或来函申报,也可网上申报。申报后即需提供资料,包括受检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加上申报检测防雷装置的名称及数量。 来人申报的到市气象局一楼气象服务大厅申报并填写《防雷设施检测申报登记表》。来电、来函申报的由防雷所专人填写《防雷设施检测申报登记表》。 2、检测安排 自登记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测日程。提前通知被检单位,并作相关安排。 3、检测报告 检测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出检测报告,检测合格的发放《深圳市防雷设施检测合格证》;检测不合格的或存在缺陷的发放《防雷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由受检测单位到深圳市气象局一楼气象服务大厅领取。 |